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关于利害关系方申请举行牛肉保障措施案听证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17:43:48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163次   打印
发布部门: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法律类别:
 保障措施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各利害关系方:

202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60号),对进口牛肉产品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为保证调查程序的公平、公正、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第十二条以及商务部《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的相关规定,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交《申请举行牛肉保障措施案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相关利害关系方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etrb.mofcom.gov.cn)提交登记表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本。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考虑到调查时限,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递交申请,商务部将不再接受其举行听证会的申请。

一、本通知和登记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站上发布(http://trb.mofcom.gov.cn)。有关利害关系方可直接下载。

二、经商务部审查后确定的听证会日期等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希为 陈睿

电话:(86)10-65198435  65198924

传真:(86)10-6519817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邮编100731)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举行牛肉保障措施案听证会登记表.doc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