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受他人委托,因工作疏忽,在向海关申报出口等五票报关单项下货物时,将五票报关单中的五金链条的币值均申报错误,当事人人上述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二)项。
罚款人民币2500元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