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0日,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电商办在联邦快递转运中心对自美国进口,申报货物品名为“显卡样品2张”、申报货值为CNY3212.75等31票同一航班进口、同一品名、同一数量、同一价格的C类快件实施查验。经查验,上述货物实际价值为USD1500/张,总货值为USD93000。上述涉案货物收件人均为当事人,涉案货物一批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52247.93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36427.5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项之规定:科处罚款人民币1360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