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柚木板材24235千克,商品编号为4407230010。经查,实际进口货物为柚木木地板成品25215千克,税则号列为4409291090。
经计核,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558557.04元,漏缴税款额27927.8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罚款人民币2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