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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皮条样品属于限制进口商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4-07-05 15:54:34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49次

2023年2月21日,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对一票申报货物品名为“皮条样品100条”的进口C类快件进行查验,货物实际为限制进出口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科处罚款人民币14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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