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高粱酒的相关资料
3条数据
当事人以“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贸易方式申报免税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中,金门高粱酒-宝月泉(BC)短少18600毫升、金门高粱酒(JMT)短少6000毫升、远东顶级高粱酒(YDX)短少1200毫升、金门远东高粱酒短少600毫升。对短少的海关监管货物去向,当事人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经平潭海关计核,涉嫌违规的货物完税价格共计7866元,漏缴税款共计4389.79元。...
日期:2023-07-12 20:16:37   阅读:429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高粱酒  /  行政处罚
当事人作为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经营商户,其以“4139”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数量短少,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违规货物价值人民币174.905649万元,漏缴税款人民币54.455949万元。...
日期:2023-03-06 19:09:39   阅读:410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高粱酒  /  行政处罚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申报进口3票多种规格型号的金门高粱酒,具体情况为:1.高粱酒商品编码均为2208902000,高粱酒申报总价为人民币523285.08元;2.高粱酒商品编码均为2208902000,高粱酒申报总价为人民币413948.34元;3.高粱酒商品编码均为2208902000,高粱酒申报总价为人民币536567.46元。经查,该3票货物实际成交价格分别为人民币720027.6元、776274元和682845.36元,当事人价格申报不实的行为影响国家税款管理。经计核,上述3票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388777.29元。...
日期:2023-02-28 10:46:37   阅读:442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1/1页  共3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