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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87.03  商品名称:不完整的机动车
发布时间:2011-09-27 11:17:43    浏览:1489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3 不完整的机动车     机动车的部件和零件。下列零件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包括两辆未组装的机动车零件:两个未组装的车身、两个发动机、两个离合器组件及每部车的四个轮子,但未组装上;每辆车的四个门,但未组装上。
    又见449、450、451和473号。
    由于该机动车具有完整车辆的基本特征,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一)的规定,即使缺少门、车身面板、轮胎,委员会一致同意归入税目87.03。
    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一)。
W2005-445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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