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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0404.1000  商品名称:乳清粉
    发布时间:2011-09-20 16:18:22  浏览:162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404.1000

    乳清粉

        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该商品灰分8.35%、粗蛋白含量是12.7%、脂肪含量5.5%、蔗糖含量1.4%、乳糖含量为71%,不符合乳清粉溶解特性。它是用鲜奶提炼奶酪后余下的副料经浓缩干燥制成的,为淡黄色粉末,有奶香味。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04.04的解释,该品目包括乳清(例如,去除乳脂及酪朊后留下的天然乳成分)及改性乳清,该品目还可含有添加的糖或其他甜物质。根据产品来源及加工工艺,该商品符合品目04.04的商品范围。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乳清粉”应归入税则号列0404.1000。

    Z2006-0007

    2006年11月22日

    归类决定内容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作文字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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