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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1404.9090  商品名称:坦皮克纤维
    发布时间:2011-09-21 09:02:20  浏览:1718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404.9090

    坦皮克纤维

        商品外观为黄色纤维,经化验为植物纤维,在国外的加工工序为:收割→沤制→去皮→梳理→毛切→成卷→切断→包装,进口后对其所进行的加工工序为:整理→分把→编织→缝纫成布→8片布片叠加→制成抛光轮;该商品在国外经过下列加工工序:原料预处理→成卷→分把→加捻→粗纱,处理后可制成下列商品:
        1.编制成不同工艺品(例如:Tampico bag);
        2.织造成布,做成门垫或底布(例如:Tampico fibric).

        进口状态为纤维丝状,纸箱包装,进口后用于制作抛光轮。
        该商品为经过梳理清洁的生麻,其梳理过程不符合《税则注释》中品目53.04纺前梳理的范畴。纺前梳理是指成纱前的梳理工艺,经过该工序后,一般为条干均匀、光洁的由单根纤维状态制成的纤维条,可以直接用于纺纱,具有明显用于纺织用途的特征。且该商品非做纺织用途,而是用于抛光轮。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14.04和品目53.04的解释,该商品不应归入品目53.04。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坦皮克纤维”应归入税则号列1404.9090。

    Z2006-0023

    2006年11月22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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