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16.05  商品名称:制作保藏凤尾虾、虾仁、去头虾
    发布时间:2011-09-21 09:33:21  浏览:1689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6.05

    制作保藏凤尾虾、虾仁、去头虾

        该类商品属半生不熟一类的产品,其制作方法为:去头、挑级、去壳、去肠、加盐、泡添加剂、摆盘、经以70度高温水烫16秒至四成熟(或熟度按客户不同要求加工)、摆盘、经单冻机生产线、称重量、包装、入库(该商品加沙律即可食用或搭配料芥末食用)。

        该商品为经水煮过的去壳甲壳动物,不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03.06的解释。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制作保藏凤尾虾、虾仁、去头虾”应根据其种类归入税目16.05项下。

    Z2006-0033

    2006年11月22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