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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002.1000  商品名称:癌胚抗原
    发布时间:2011-09-21 15:23:59  浏览:174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002.1000

    癌胚抗原

        纸盒冷藏包装,规格:6支×15毫升/支,有主要试剂包(含标记试剂和固相试剂)和辅助试剂包(CEA稀释液)组成。标记试剂成分:包含蛋白质稳定试剂、叠氮化钠(0.12%)和防腐剂的磷酸盐缓冲液中用吖啶酯标记的多克隆兔抗CEA抗体(400纳克/毫升)。固相试剂成分:单克隆鼠抗CEA抗体(120微克/毫升)[在包含蛋白质稳定剂、叠氮化钠(0.11%)和防腐剂的磷酸盐缓冲液中与顺磁性离子共价耦合]。CEA稀释液成分:包含防腐剂和叠氮化钠(0.1%)的N-二甘氨酸缓冲液、凝胶和牛血清白蛋白。
        用途:活体外诊断应用,利用ADVIA CENTAUR系统定量测定血清中的癌胚抗原(CEA),辅助治疗CEA观测浓度正在发生变化的癌症病人。

        根据《税则注释》中品目38.22的排他条款,本品目不包括30.02所列产品基本特征的诊断试剂盒(例如,单克隆抗体或多克隆抗体的试剂盒)。产品属于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的试剂盒,用于测定血清中的癌胚抗原(CEA),符合品目30.02诊断试剂的商品范畴。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癌胚抗原”应归入税则号列3002.1000。

    Z2006-0134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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