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421.9910 |
玻璃钢制过滤灌 |
该商品为一种家用水处理产品(舒尔家用中央水处理自动控制调节系统,简称“舒尔家用中央水调”)上所用的容器部分,单独进口。外观特征为上端带内罗纹口的瓶状容器,尺寸8英寸×18英寸,用于盛放离子交换树脂。(注:玻璃钢是指由玻璃纤维增强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制成的塑料产品。) |
由于“家用水处理产品”是一种税目84.21项下的液体过滤设备,而该容器已制成特定形状及规格,专用于上述设备。因此,根据第十六类类注二的规定,应按过滤设备的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421.9910。 |
Z2006-0559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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