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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426.4190  商品名称:集装箱正面吊
    发布时间:2011-09-23 11:47:48  浏览:1580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6.4190

    集装箱正面吊

        该集装箱正面吊型号为FERRARI278,功率320马力,第一节/第二节的吊重能力为45吨/32吨。主要用于码头及集装箱堆场对集装箱的搬移和堆放。
        该机器将集装箱吊具固化在吊臂前端,利用吊具的伸缩来吊20英尺或40英尺的集装箱。集装箱吊起后,利用车辆的前进或后退实现集装箱的平移。

        税则号列8426.1200的跨运车必须具有高架式门型结构,作业时横跨在货物上方,对位于机身下方的货物进行操作。而集装箱正面吊不具备这种高架式门型结构,它通过吊壁对位于车辆前方的货物进行操作,不符合跨运车的定义,不能归入税则号列8426.1200中。
        税则号列8426.4110的轮胎式起重机俗称“吊车”,通常由起升机构、运行机构、旋转机构以及改变外伸距离的变幅机构等组成,它利用本身的旋转性能实现货物的平移。而集装箱正面吊是通过车辆的前后移动实现货物的搬移和堆放。因此,集装箱正面吊也不能归入税则号列8426.4110。
        集装箱正面吊本身带有胶轮,能够自推进。因此,根据它的功能和特点,并依照税目84.26和相关子目条文,可归入税则号列8426.4190。

    Z2006-0577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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