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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441.1000/8479.8990/ 9017.1000  商品名称:平板切割绘图仪等五款商品
    发布时间:2011-09-23 17:43:52  浏览:159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41.1000/8479.8990/ 9017.1000

    平板切割绘图仪等五款商品

        商品为平板切割机、制衣切割机和绘图仪等五款商品。其具体型号分别为:
        1.平板切割绘图仪FC2232-90ES;
        2.平板切割绘图仪FC4200-50;
        3.平板切割绘图仪FC4200-60;
        4.制衣切割机CE2000-120AP;
        5.平板绘图仪MP5300-51。
        其中前4款型号商品兼具绘图和切割功能,机身带刀架和笔架,可实现绘图和切割的相互切换,第5款商品只具有绘图功能。 

        第1、2、3项商品为FC2230和FC4200系列的平板切割机,以切割为主要功能,其切割介质有喷砂橡胶、路牌、PVC板、模板、蜡纸、纸盒打样、标签胶纸、压缩泡沫、高强度反光胶片等,由于其具有多用途性,根据《税则》第八十四章章注七的规定,该系列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0;第4项商品为高速绘图/切割机,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放样纸张,由于其主要功能是服装放样切割,因此可按具体列名,归入税则号列8441.1000;第5项商品由于只具有绘图功能,其应按具体列名归入税则号列9017.1000。

    Z2006-0608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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