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441.1000/8479.8990/ 9017.1000 |
平板切割绘图仪等五款商品 |
商品为平板切割机、制衣切割机和绘图仪等五款商品。其具体型号分别为: |
第1、2、3项商品为FC2230和FC4200系列的平板切割机,以切割为主要功能,其切割介质有喷砂橡胶、路牌、PVC板、模板、蜡纸、纸盒打样、标签胶纸、压缩泡沫、高强度反光胶片等,由于其具有多用途性,根据《税则》第八十四章章注七的规定,该系列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0;第4项商品为高速绘图/切割机,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放样纸张,由于其主要功能是服装放样切割,因此可按具体列名,归入税则号列8441.1000;第5项商品由于只具有绘图功能,其应按具体列名归入税则号列9017.1000。 |
Z2006-0608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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