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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9033.0000  商品名称:信号变送器(SPT、TH)、信号设定器(CPA、SPA、SPA2)
    发布时间:2011-09-27 17:51:15  浏览:170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33.0000

    信号变送器(SPT、TH)、信号设定器(CPA、SPA、SPA2)

        信号变送器(THZ、SPT):将弱的、低电平、非标准的mA电流、V电压、RTD热电阻、T/C热电偶、电位器/变阻器信号变送成为标准的4-20毫安模拟输出信号或符合HART、MODBUS等协议的数字输出信号,远距离传送至控制室中的PLC、DCS或是基于计算机的SCADA系统,并能直接与指示仪、记录仪、控制仪连接。信号设定器(CPA、SPA、SPA2):接收弱的、低电平、非标准的mA电流、V电压、RTD热电阻、T/C热电偶、电位器/变阻器信号通过PC或按键编程设定一个范围,当接收到的信号达到预先设定的范围时,同时输出开关量信号和模拟信号传送于控制室中的PLC、DCS、ESD等控制系统,并能直接在面板上显示相关测量参数(CPA的面板上有双色指示灯,显示工作状态)。

        信号变送器可将输入的非标准信号转变成标准信号后输出,广泛地应用于多种机器、仪器、仪表上,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税则》第九十章所列仪器用的本章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附件,归入税则号列9033.0000;信号设定器接受到的信号与预设信号做比较后输出开关量信号和模拟信号给控制系统,该功能符合《税则》税目90.3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自动控制装置归入税则号列9032.8900。

    Z2006-1100

    2006年11月22日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6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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