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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517.7010  商品名称:程控交换机部件
    发布时间:2011-09-28 14:52:24  浏览:178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7.7010

    程控交换机部件

        爱立信程控交换机从功能结构上分为APZ和APT两大部分,APZ是以软件为主的数据存储和处理部分,APT是以硬件为主的交换执行部分。
        中央处理机柜(中央处理模块)的功能属于APZ的一部分,由中央处理单元和区域处理单元两大功能模块组成。其中,中央处理单元包括四个主处理器:系统维护处理器、指令处理器和信令处理器、微指令跟踪处理器,另外还有数据存储主板、能量控制板;区域处理单元包括输入输出控制板、总线接口板、人工干预接口和电源单元。

        该程控交换机部件(中央处理机柜)能够完成程控交换机的数据存储及处理功能,但仅能用于程控交换机系统,它不能按用户要求随意编辑程序,不符合《税则》第八十四章章注五(一)对“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定义,故不属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因其没有构成程控交换机的主要特征,应按数字式程控交换机的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517.7010。

    Z2006-1398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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