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海关处罚决定 > 正文
 
税则号列:8705.9010  商品名称:特种通信车
发布时间:2011-09-28 16:23:04    浏览:187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5.9010

特种通信车

    该商品为丰田陆地巡洋舰霸道越野车改装的通信车,规格型号为VZJ95L-GKPEKV,排气量3378毫升,汽油型发动机,驱动形式4×4,车上装有卫星导航装置、卫星终端、警报系统、车载台等。

    该特种通信车由丰田越野车加装通信设备改装而成,专用于通信,可按特种车辆归入税则号列8705.9010。

Z2006-1458

2007年12月5日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