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711.1400 |
混合烃类气 |
混合液化烃类气的主要成分为丁烷8.4%、丁烯43.43%、丁二烯43.05%、戊烷1.52%、乙炔1.76%。该商品一般称为混合碳四,是轻柴油裂解后产生的副产品。 |
该商品属于混合物,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二),按构成混合物基本特征的组分商品进行归类。该混合烃类气因其中的丁烯、丁二烯同属于税则号列2711.1400的列名商品,其含量合计共占混合物的80%以上,可视其为构成该混合烃类气基本特征的组分商品,因此,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711.1400。 |
J2006-0009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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