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202.90 |
无酒精饮料(肠痛水) |
100毫升瓶装用于零售,成分:碳酸氢钠(50毫克/5毫升),无萜莳萝子油(2.15毫克/5毫升)。按配定剂量使用,无需再配制或稀释。用于减轻小儿腹痛、胃酸过多及腹胀。根据小儿年龄不同建议用量为每日2.5毫升至15毫升,一日服用最多不超过八次。 |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
W2008-109 |
2008年10月13日 |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10号 (NG0135E1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