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9503.0021 |
绒毛装饰物 |
该商品系人造毛表皮,硬塑料内胎,无填充物的工艺摆件,有梅花鹿,熊,兔子,松鼠,猫,狗,野猪,驯鹿,袋鼠,绵羊,无尾鸟等各种动物造型,是圣诞节、复活节等节日礼品,也是旅游景点热销的纪念品。 |
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95.03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9503.0021。 |
Z2008-215 |
2008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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