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税则号列:8517.6239  商品名称:卫星路由接收机
    发布时间:2011-09-21 10:12:21  浏览:233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7.6239

    卫星路由接收机

    IPR-S500型IP/DVB卫星路由接收机,其功能为:通过卫星广播DVB-S信道,经过QPSK解调器解复用,形成传输流,并将该传输流封装在IP包内,通过局域网传输到个人电脑上。利用电脑安装的播放软件即可完成软解压还原成相应音视频文件或相关数据文件。其主要为国际互联网接入、网络学习、商务电视等提供相关解决方案。该接收机具有解调和FEC信道解码以及把所接收的卫星信号(内容可为广播电视信号、多媒体数据等)打包成IP包的形式输出的功能,不具有音视频解码功能。背板输入端子为Tuner/LNB输入,输出端子:Ethernet口(以太网口)、Console口(用于连接维护用控制设备)、Firmware口(Flash卡口,用于软件升级时查Flash卡)、电源口、MODEM口。

    该商品通过LNB高频头接收卫星信号,并将信号转换为网络通用的IP包,转发至网络,包含了各种内容的数据信号。该商品虽然可以接收卫星电视信号,但并未将其转换成一种适合于显示的信号,不符合《协调注释》对品目85.28项下“不带显示装置的电视接收装置”的描述,故不应视为卫星电视接收机。该商品是一个完整的信号接收、转换和发送设备,且无路由功能,符合税则税目85.17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有线数字通信设备归入税则号列8517.6239。

    Z2009-135

    2009年6月20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