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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479.8999  商品名称:卡玛溶出度仪
    发布时间:2011-09-21 09:14:47  浏览:2358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9.8999

    卡玛溶出度仪

    溶出度仪(型号:AT-7 SMART)适用于模拟人体体内进行片剂、颗粒、胶囊等药品溶出度的测定,按照中国药典的溶出度测定法中规定的3种检测方法进行实验(其中,利用循环水域泵与加热电阻丝控制温度,利用电子计时器控制时间,利用机械马达控制搅拌功能),主机设计采用翻盖式一体结构,溶出杯盖固定在仪器上,桨杆自动中心定位,内置式水浴循环加热。

    该商品由循环水域泵、加热电阻丝、搅拌器、电子计时器等部件组成,通过定时恒温和搅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以模拟人体内环境,用于药品溶出度的检测的实验,但该商品本身不带有任何检测装置。 该商品具有独立功能,且在84、85章其他税目中无列名,符合税则税目84.79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具有独立功能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机器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9。

    Z2009-170

    2009年8月31日

    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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