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Ⅳ)  > 正文
 
税则号列:85.26  商品名称:车载GPS导航仪
发布时间:2011-09-20 14:21:57    浏览:2616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26

车载GPS导航仪

该商品至少具备GPS导航、DVD视频播放和地图/视频显示这三种基本功能,一体式进口,基本结构包括导航仪主机、天线、DVD播放器和液晶显示器(6.5英寸)。代表型号:SSANGYONG、Continental RNS510RNS-510,通常进口后供安装于丰田、现代、双龙等中档品牌车系的高端车型上使用。此类设备通常装在车辆前面板上。除了可以通过内存卡携带的地图信息独立实现GPS导航功能外,还可以实现DVD视频显示、CD声频播放及收音机功能。

会议决定将其归入税目85.26项下。

J2009-0019

2009年12月23日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