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海关处罚决定 > 正文
 
税则号列:3004.9090  商品名称:刻免
发布时间:2011-09-20 14:21:57    浏览:226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004.9090

刻免

“刻免”通用名称:盐酸曲普利啶胶囊;2.5毫克×20粒/盒,抗过敏药,每粒主要成分盐酸曲普利啶2.5毫克,辅料为微粉硅胶、淀粉,羧甲基淀粉钠、乳糖及硬脂酸镁。药理作用是通过阻断组胺的受体来阻断组胺作用,从而对抗组织胺引起的毛细血管扩张及通透性增强,使过敏症状减轻,达到治疗各种过敏性疾患的作用。主要用于过敏性鼻炎、皮肤搔痒等治疗。

曲谱利啶属于烷基胺类抗组胺药物,不属于皮质甾类激素和生物碱,不应归入税则号列3004.3200。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商品归入税则号列3004.9090。

Z2010-0011

2010年2月28日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