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I)  > 正文
 
税则号列:94.05  商品名称:电子蜡烛灯
发布时间:2011-09-20 09:57:07    浏览:252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4.05

电子蜡烛灯

该商品采用干电池作为电源,其结构为:顶部为蜡烛火焰形状的LED灯泡,其下方为白色蜡烛形状的主体结构,采用聚丙烯(PP)塑料壳体,控制开关和干电池装在壳体内,壳体底部使用蜡封闭。开关方式为:向下按压LED灯泡则控制开关导通、LED灯泡发出模拟蜡烛火焰的闪烁式灯光,再次按压LED灯泡则控制开关关断,灯光熄灭。用途为:手持或安放在烛台上代替蜡烛使用。

该商品符合税则税目94.05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将其按其他照明装置归入税目94.05项下。

J2011-0014

2011年3月10日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