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税则号列:2933.3990  商品名称:米格列醇
    发布时间:2013-05-30 10:01:17  浏览:250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33.3990

    米格列醇

    该商品为白色粉末,化学名称:2R-2α, 3β, 4α, 5β-1-2-羟乙基)-2-羟甲基-3,4,5-哌啶三醇,含量99%以上结构式:

     

     

     

    该商品结构中含有哌啶三醇(氢化吡啶环),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933.3990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201361

     

     

  • 标签:
  • 税则号列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