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507.1000或8507.2000 |
带备用电源的LED工作灯 |
该商品由铅酸蓄电池、LED灯头、直流变流器和多种直流电输出连接装置组成,并配有充电器、搭电线两种附件。尺寸为250×170×295厘米,重量为5.5千克,设有可供汽车启动电源或对其他电源充电的输出端,还设有USB接口以及12V直流电输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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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8507.1000或850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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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3号 决定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 |
2015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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