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归类决定编号 |
生效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703.23 |
同时报验的未组装的机动车零部件 英文:Motor vehicle components, presented together and unassembled |
同时申报,未组装。包括组装完整四轮汽车的所有组件,带有火花点火内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汽缸容量为2792毫升。 所有组件组装成一台完整的汽车后,进行以下操作:车辆识别号码的固定,制动系统的充放空气,转向助力系统(动力转向)、冷却和空调系统充电,前大灯校准,车轮几何调节(校准)和刹车调节。 |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二(一)及六 |
W2014-378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
2015-1-1 |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2012年3月第49次会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