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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列号:8426.41 商品名称:自推进起重车
发布时间:2017-05-09 09:14:00    浏览:940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依据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6.41

自推进起重车




该起重车带有六轮底盘,其上装有柴油发动机和四个悬外支架。底盘上装有一个可以360度旋转的转盘,转盘上固定安装有:一个36米的液压伸缩吊杆,其上带有提升系统和一个滑轮吊钩组;一个伸缩臂,其上固定有可以完成驾驶和起重机操作的工作舱。在路上行驶时,工作舱被固定在底盘前部,起重机工作时,伸缩臂可将工作舱最高提升到驾驶员水平视线的7.8米处。起重机的最大提升重量为45吨,最大提升高度为48米,最大活动半径为39米。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16-039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

2017.1.1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3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1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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