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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8525.8029   商品名称:航拍四轴飞行器(无人机)
发布时间:2018-11-09 16:37:11    浏览:1333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日

备注

8525.8029

航拍四轴飞行器(无人机)

该商品申报品名为:“航拍四轴飞行器 ,大疆牌,型号:phantom 3”。主要组成部件为:飞行器、三轴陀螺稳定云台、摄像相机、视觉定位系统、高清图传等。飞行器内置自动调节控制系统(GPS及GLONASS双卫星导航),可实时高清图传(720P@30fps)和自动返航。三轴陀螺稳定云台,可控转动俯仰-90°至+30°(角度控制精度:±0.03°),可在俯仰、横滚、偏航状态下稳定拍摄。4K摄像相机(像素:1240万;分辨率:4000×3000),可消除画面畸变。视觉定位系统,在室内等无GPS的低空飞行环境,可感知地面纹理和相对高度,以精确定位悬停和平稳飞行。通过控制杆装置来提供远程遥控,远程遥控端可配备一个安装有特定程序的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通过Wi-Fi信号在屏幕上查看视频图像,遥控范围约1000米,起飞重量1216克,最大上升飞行速度5m/s,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6m/s,最大飞行海拔高度约6000m,安全飞行高度建议在120米以下,持续飞行时间大约25分钟。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8525.8029。

J2017-0013

201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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