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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2202.9900 商品名称:莱菲得番茄饮品
发布时间:2023-08-14 16:07:00  王亚萍    浏览:528次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

号列

商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3

Z2023-0003

2202.9900

莱菲得番茄饮品

120毫升/袋

该商品为供直接饮用的饮料,成分含量:水73.9%、西红柿萃取物10%(将西红柿的细胞壁打碎后萃取其中的多糖类物质)、梨浓缩液(6倍浓缩)6%、龙舌兰糖浆5%、苹果浓缩液(6倍浓缩)3%、野樱梅浓缩液(10倍浓缩)2%、维生素C 0.1%;工艺为:将各原料投入水中后充分混合、杀菌、包装成袋。

该商品是供直接饮用的多种浓缩果汁和西红柿萃取物的混合物,且在浓缩果汁中加入了超过非浓缩汁正常含量的水,具有饮料的特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202.9900。

2023年8月1日

注:本公告《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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