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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2206.0090 商品名称:荔枝味桃红起泡鸡尾酒
发布时间:2023-08-14 16:13:00  王亚萍    浏览:453次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

号列

商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5

Z2023-0005

2206.0090

荔枝味桃红起泡鸡尾酒

酒精度4度,200毫升/瓶

该商品成分:桃红葡萄酒70.004%、水18.278%、糖10%、荔枝香料0.88%、二氧化碳0.665%、柠檬酸0.15%、山梨酸0.023%;工艺为:以鲜葡萄榨汁、澄清,经三周发酵后制成桃红葡萄酒,依次加入纯净水降低酒精度,并加入荔枝香料、柠檬酸、糖、山梨酸等配料进行调味,最后注入二氧化碳,制成加香型起泡酒,其中荔枝香料、糖等仅作为加香调味作用,不参与发酵过程。

该商品在葡萄酒中添加了香料等调味物质,且用水进行了稀释,生产工艺超出了税目22.04和22.05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206.0090。

2023年8月1日

注:本公告《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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