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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4403.4990 商品名称:檀香枝丫材
    发布时间:2023-08-14 16:23:21  王亚萍  浏览:628次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

    号列

    商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9

    Z2023-0009

    4403.4990

    檀香枝丫材

    规格:直径4厘米,长度50厘米

    该商品为檀香(学名:Santalum album L.)枝丫材,用于加工制成工艺品。外观呈圆柱体,略有弯曲;工艺为切锯和去皮。

    该商品为直径不小于4厘米、且长度不小于50厘米的檀香原木,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4403.4990。

    2023年8月1日

    注:本公告《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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