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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4403.4990 商品名称:檀香枝丫材
发布时间:2023-08-14 16:23:21  王亚萍    浏览:914次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

号列

商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9

Z2023-0009

4403.4990

檀香枝丫材

规格:直径4厘米,长度50厘米

该商品为檀香(学名:Santalum album L.)枝丫材,用于加工制成工艺品。外观呈圆柱体,略有弯曲;工艺为切锯和去皮。

该商品为直径不小于4厘米、且长度不小于50厘米的檀香原木,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4403.4990。

2023年8月1日

注:本公告《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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