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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8479.8999 商品名称:电动栅栏门用自锁装置(申报品名)
发布时间:2023-12-25 12:27:00  王亚萍    浏览:417次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18 Z2023-0018 8479.8999 电动栅栏门用自锁装置(申报品名) 该商品由金属制壳体和壳体内部的化纤聚酯带以及离心锁紧系统构成,是用于防止保护对象突然坠落的装置,也可用于电动栅栏门上,防护栅栏门失去控制突然坠落。该装置的外壳、钩子均为钢制,金属壳体上有金属环,化纤带长10英尺,宽1英寸,一端固定在壳体内,另一端连有金属钩。运行时,将金属壳体上的金属环连接在固定物上,将化纤带上的金属钩连接于工人身上,一旦发生坠落,化纤带快速从壳内抽出,离心锁紧装置会将化纤带卡死,防止发生人身伤害。 该商品为具有自锁功能的防护装置,可防止人或物体突然下坠造成的伤害,符合《税则》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描述,应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9。 2023年8月1日

注:本公告《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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