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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8705.9099 商品名称:电视转播车
发布时间:2023-12-25 12:47:57  王亚萍    浏览:355次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28 Z2023-0028 8705.9099 电视转播车 该商品由MAN 26.364FNLC/L机动车改装而成,对厢体进行结构化布线和安装外终端盒及各种接口,车厢内分为电缆设备、技术、音响、导演工作区,装配有演播台、监视器、调音台、录像机、编辑机、功率放大器、配电柜、稳压电源等设备,用于实现流动电视台转播间的功能,可在远离电视中心进行现场录像、现场编辑工作,并能即时向电视中心传送所录制的节目。 该商品为具有电视台转播功能的专有用途车辆,符合《税则注释》关于特种车辆的有关规定,应归入税则号列8705.9099。 2023年8月1日

注:本公告《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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