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
号列
商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备注
6
Z2024-0013
3824.9999
未烧制牙科用氧化锆块
无
尺寸为长89毫米×宽71毫米×高16毫米。它主要由氧化锆及少量其他金属氧化物组成,材料经预配混合后经冷等静压成型,未经高温烧制。该商品主要用于制作假牙或牙科修复体。
该商品主要由氧化锆及少量其他金属氧化物组成,材料经预配混合后经冷等静压成型,未经高温烧制。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第三十八章品目38.24二(二十五)“用于制某些陶瓷物品(假牙等)的制剂”的描述,应按未列名化工品归入税目38.24项下。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999。
2024年9月12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6号
注:本公告所述《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