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
号列
商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备注
10
Z2024-0017
8486.9099
集成电路(含半导体器件)制造用自粘式圆形抛光垫
无
该商品专用于集成电路(含半导体器件)制造工艺用的化学机械抛光(CMP)机,加工面材质为多孔聚氨酯泡沫,反面带有自粘材料,可以装配在抛光机的抛光平台上。配合抛光液对已经在晶圆表面蚀刻了电路的集成电路半成品(芯片可以有多层电路构成)进行抛光,抛光对象为由金属、半导体等材料构成的表面。
该商品为抛光垫,是一种专用于加工集成电路的自粘式圆形抛光垫,参照十六类类注二关于零件的归类原则,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486.9099。
2024年9月12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6号
注:本公告所述《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