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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内销货物涉证时是否需办理许可证件?
    发布时间:2009-07-03 10:03:00  浏览:1481次
    问: 您好,我司为进料加工企业,进口料件为铜箔,商品编码7410110090,海关监管条件需7证,请问成品的不良品征税内销时是否要办理7证?谢谢 答: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加工贸易进口自动许可管理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复出口。因故不能复出口而转内销的,按现行加工贸易转内销有关审批程序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剩余料件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以内(含3%)、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加工贸易企业需内销残次品的,根据其对应的进口料件价值,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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