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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事宜
    发布时间:2009-09-03 09:42:00  浏览:2109次
    问: 我司现有一批化工成品进口,其中一项成品成分中含有甲苯(29023000),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现也办证,问题就是,两用证出现的货物和编码都是甲苯,我们报关单上是不会申报的,因为甲苯只是某个成品的成分。请问我这张证还需要用吗?咨询过商务部说没问题,可以照用,海关那边太忙,一直没给答复,货快到港拉,急.......望高手解 答:

    甲苯是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商品。根据商务部2007年第23号公告以及《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含甲笨40%以上(不含)的货物要申请许可。经营者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如实申报易制毒化学品含量,并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没问题的,如实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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