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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册已核销海关还可以要求补税吗?
    发布时间:2008-12-17 15:00:00  浏览:2154次
    问: 如果手册已经核销了,海关还能要求企业补交税款吗?我理解手册核销后,相关的监管关系已经结束,应该不用补交了。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发现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应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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