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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模玩具的出口检验与认证事宜
    发布时间:2008-06-26 15:34:00  浏览:1721次
    问: 你好,我们是个工作室,隶属于一所高校,专门负责开发一些模型玩具,如船模,现在国外的客户对我们的产品有兴趣,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做过出口贸易。请问,出口这些航模玩具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一些专门的认证后才能生产出口吗?如果需要,如何申请呢?谢谢,急~! 答:

    由于不知贵室制作玩具的具体情形,这里仅提供国家有关规定供参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98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全面开展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国认法[2007]45号),我国自2007年6月1日起对部分玩具实施强制性认证许可,未经强制性认证许可并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3c标志)的玩具不许出厂、进口、销售或是在其它经营活动中使用。又根据《出口玩具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在法检范围内的出口玩具需在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质量许可注册登记。贵室请对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检验及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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