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实际出口成品数量多于申报的数量,不知贵司是否可以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予以证明,如没有,贵司的说法将很难得到海关支持。如得不到海关支持,可能会被海关以“有关货物灭失、数量短少或者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为由进行调查处罚。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