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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后未按期限交验单据有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08-11-10 09:39:00  浏览:1298次
    问: 我公司采用提前申报,但申报后第4天才将货物运到码头。海关说要删单。请问这种情况一定要删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已确定无误的情况下,经批准的企业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海关的要求交验有关随附单证、进出口货物批准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文件”。超过3日后贵司货物才运抵并提交单证,海关对申报数据予以撤销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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