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您携带笔记本入境旅行,物品需随身带出境,因此,在入境时应向海关申报,出境时应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