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关于进口废、旧钢轨的政策
    发布时间:2009-03-12 09:55:00  浏览:7607次
    问: 我们在国外发现不少旧钢轨的货源,想买来做加工,请问是否可以,流程? 答:

    废钢轨与旧钢轨是不同的概念,适用海关监管条件不同。如按规定可归入“钢铁废碎料”,则属废钢材,海关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和入境货物通关单征税放行;如按规定可按原用途使用或适于作其他用途使用的钢铁制品及不须先经熔融回收金属即可改作他用的钢铁制品,均不属于废钢铁,应按其实际状况进行归类,确定其监管条件。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