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在华工作外国人回国如何申报物品出境?
    发布时间:2009-03-18 09:07:00  浏览:997次
    问: 我是新加坡人,派驻广州工作。期间,购置了一些家俱和电器。现结束外派需返回新加坡,想将这些物品运回新加坡,请问要如何办理?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非居民长期旅客将原进境的自用物品复运出境,应当持身份证件、长期居留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等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非居民长期旅客在出境地海关办理自用物品报关手续时,应当提交经主管海关批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等相关单证。出境地海关应当将物品验放结果在《申请表》回执联上批注,并退主管海关备核。对于非原进境的自用物品,该办法未明确规定。按照如实申报的原则,您应一并在《申请表》中填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