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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货物残损获赔后可否申请退税?
    发布时间:2008-08-18 17:37:00  浏览:1744次
    问: 您好!我公司近期从美国进口了一批货物。到货检验时发现货物严重残损根本不能满足我们的要求。于是,我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给我们作了相应的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申请退税吗?有没有什么依据?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五条,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已经赔偿货款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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