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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不良货物退运后的进口税金退还
    发布时间:2009-04-24 09:12:00  浏览:1155次
    问: 您好,我是一家进出口代理公司.08年7月代理出运一票进口的不良品退运的货,该货于08年1月进口,进口时交纳了相关的税金.因为工厂等方面没有申请退税金,09年2月发现后向海关申请,被告知过了申请退税金的有效期(进口日一年内).请问是否还有其他方式可以申请这笔税金?谢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如超出上述规定期限,将丧失申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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