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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故未能及时缴税,有什么办法可以缓交?
    发布时间:2009-06-03 09:23:00  浏览:1183次
    问: 公司因一时资金周转不开,一票进口税单超过期限还未能办完缴税,货物也没法放行。但公司更担心是海关直接到开户行冻结资金,强行划帐,这样公司就真的关门了。请问海关那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如果处理?有无商量的余地? 答:

    根据《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的,海关可以按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具体的税收强制措施您可参阅《海关法》第六十条原文。《关税条例》第三十九条对延期缴纳税款的情况作了规定,您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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