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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自台湾的个人邮寄品的免税额
    发布时间:2009-09-18 09:29:00  浏览:2362次
    问:我一个台湾朋友想给我两罐奶粉,请问多少额度可以免税,我听朋友说来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免征额与来自港澳台地区之外的不一样?

      答: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不包括台湾)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免税额为4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免税额为500元人民币;超过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奶粉适用的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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